按照《私募投资基金监视办理条例》《私募投资基金监视办理暂行法子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法子》)等相关,我局对你公司私募基金营业开展了查抄。一是未按照基金业协会的,及时填报并按期更新办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消息、所办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做环境。三是未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、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暂行法子》第二十五条,按照《暂行法子》第三十,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。你公司应高度注沉,充实吸收教训,加强合规办理,并于收到该决定30日内向我局提交落实环境申明。如对本监视办理办法不服,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能够正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提告状讼。复议取诉讼期间,上述监视办理办法不遏制施行。